奇石在我国历史上又称为怪石、雅石、供石、案石、几石、玩石、巧石、丑石、趣石、珍石、异石、孤赏石等,我国台湾及港澳称谓雅石。从广义上来讲,凡是具有观赏价值的自然石均可称为奇石。
在观赏和应用上可分成五大类:
第一类谓天然风景石,如黄山“飞来石”、云南“石林”、桂林“骆驼石”、福建平潭县的石海狮礁石等。
第二类谓庭园景石,是庭园堆山叠石、散石点缀、孤石欣赏与造景,形体较大,置于室外庭园中的自然奇石,如太湖石、斧劈石、灵璧石等。
第三类谓盆景石,是制作大中小型盆景用的石材。
第四类谓石工艺,是以某些天然观赏石为原料,以人工加工为主成形的工艺品,如石刻、石雕、石砚、印章等。
第五类以室内陈列布置或几案摆设为主,独立观赏,以自然形成为要素,形体较小,可以移动,精美别致,并配有盘、盆、座、架、锦盒之类的附属物,具有较高观赏和收藏价值及文化艺术品位的石质艺术品。
此类观赏石也是本书论述的主要对象,属于狭义的观赏石范畴。它包括千姿百态的山水景石、形象生动的象形石、色彩艳丽的图案石和纹理石、剔透晶莹的矿物晶体、富有观赏价值的古生物化石及具有研究、收藏价值的事件石和纪念石等,也包括为表露石之天然色彩、图纹,经切割或研磨,配以几架装饰的大理石等图纹石或色彩石。